• 设为首页
  • 收藏本站
  • 微信
   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:
    1:搜索微信号(jmsmwcm
    2:扫描左侧二维码
  • QQ登录

    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    登录 立即注册
  • 切换风格
    快捷导航
    查看: 29|回复: 0

    🌟 论坛发帖版规(通用正式版)

    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18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等级头衔

    等級:管理员

    积分成就
    口碑
    0
    热心
    0
    主题
    157
    精华
    0
    城币
    377
    积分
    534
    注册时间
    2026-2-11
    最后登录
    2026-2-14

  • 发消息
  • 发表于 昨天 01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为维护良好的社区交流环境,保障各位用户正常交流体验,请所有会员在发帖前仔细阅读本版规,自觉遵守、互相监督!



    一、发帖基本要求

    1. 发帖前请先使用搜索,避免发布重复、无意义的内容。
    2. 请选择对应版块发帖,不得跨版块、错版块发布无关内容。
    3. 标题清晰、内容完整,不得使用无意义符号、纯表情、敏感词汇。
    4. 禁止同一内容重复发布、刷屏、霸屏。



    二、严禁发布以下内容

    1.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涉及政治敏感、谣言、涉政、涉黄、涉暴、涉毒内容。
    2. 广告、推广、外链、二维码、微信群、QQ群、兼职、代购、售卖信息。
    3. 恶意辱骂、人身攻击、引战、挂人、带节奏、挑衅他人的言论。
    4. 色情、低俗、恶心、恐怖、引起不适的图片与文字。
    5. 盗版资源、侵权内容、破解软件、恶意文件。
    6. 灌水内容:如“沙发”“路过”“顶”“纯表情”“无意义短句”等。
    7. 其他管理员认定为不适宜发布的内容。



    三、回帖与评论规则

    1. 回帖请尊重楼主,文明交流,理性讨论。
    2. 禁止无意义灌水、刷楼、复制粘贴无关内容。
    3. 禁止恶意点评、嘲讽、引战、抬杠行为。
    4. 不得在回帖中发布广告、外链、联系方式。



    四、违规处理说明

    1. 轻微违规:提醒、删帖、扣分。
    2. 中度违规:禁言1-7天。
    3. 严重违规:永久禁言、封号处理。
    4. 涉嫌违法的,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


    五、附则

    1. 本版规适用于论坛所有用户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    2. 管理员与版主拥有最终解释权与内容管理权。
    3. 凡在论坛发帖,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版规。



    💖 文明交流,理性发言,共建和谐社区!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QQ Archiver 小黑屋 佳木斯觅未传媒有限公司 ( 黑ICP备2021005432号|黑ICP备2021005432号-1 ) 劰载中..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5 © 2017-2026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